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8来源: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2021年度全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8月27日

2021年度全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工作计划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弥补创新发展短板,激发创新活力动力,增强创新供给能力,打造创新型城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推动、精准发力、提升总量”的总体思路,2021年,全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速达到35%以上,研发投入总额达到25亿元以上,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49%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规范拓展研发投入统计。一是健全研发投入统计工作机制。理顺统计、科技、工信、教育等部门统计工作关系,整合部门研发投入统计资源,加快建立统一管理、科学分工、各方联动、信息共享的研发经费投入协调工作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职或兼职科技统计人员,具体负责专项科技统计事宜。二是规范研发投入统计。实行研发投入月统计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其他事业单位做好研发辅助账的建立等基础性工作,完善研发投入会计制度,加强企业会计核算,做到研发投入账表应建尽建、研发费用应提尽提、研发数据应统尽统。三是强化研发投入统计拓展与跟踪。指导企业、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研发主体,按照研发投入统计规范,强化研发项目立项,通过抓好科技项目申报、评估、结题、绩效评价等工作,推动项目研发投入单独列账、单独核算,最大化地将财政和企业、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的科技投入转化为研发投入。

强化对重点单位一对一跟踪服务,对无研发经费投入或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过低的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点对点服务指导。

(二)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一是加大财政研发投入力度。建立市、县区财政科技投入逐年稳定增长机制,将科技支出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优化财政科技资金支出结构,把研发投入和创新绩效作为财政经费支持的重要指标,提高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实际用于研发活动的比例,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市、县区财政科技支出增速达到15%以上,财政研发支出占财政科技支出的比例达到15%以上。统筹整合各类财政奖补资金,按照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市财政研发投入总额全年达到1亿元以上。二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推动更多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力争2021年全市有研发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到40%,对研发投入过低或无研发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取消所有评先资格。着力引导35家倍增提速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增长30%以上,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企业退出倍增企业名单,在政策和资金支持上不予重点倾斜。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 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4%以上,对研发投入强度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取消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资格。三是稳步提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三甲医院研发投入。加大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三甲医院财政科技经费支持力度,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开展以企业为主体、紧密的产学研合作,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加大研发投入,其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比重达到10%以上。四是鼓励支持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资研发活动。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研发投入体系,积极引导和带动各类投资基金投入研发活动,对研发投入强度高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深入推行“科技贷”,放宽“科技贷”业务准入范围,确保“科技贷”应贷尽贷、应贷快贷,企业贷款资金用于研发投入要达到30%以上,市财政对用于研发投入的贷款给予10%的贴息。建立“科技贷”风险补偿金机制,引进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为企业提供多种融资方式。

(三)培育研发投入新增长点。一是培育创新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小升规”“高升规”培育行动,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新备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以上。全面挖掘优质中小企业资源,开展跟踪辅导和服务,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培育一批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强的优质中小企业进入全社会研发投入统计库,新培育入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0家。二是搭建创新平台。持续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全覆盖工程,依托双汇发展、卫龙食品、际华三五一五、南街村集团等我市“头雁”企业,引导企业加快建设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字头”研发平台;支持我市35家倍增提速企业、20个细分领域专业园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对接,联合共建各类研发平台。围绕食品、装备制造、盐化工、医疗器械、新材料、大数据等重点产业,加大高端研发平台引进力度,争取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在漯河建立独立研发机构、分支机构或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三是大力发展创新创业载体。以培育孵化链条、做强孵化产业、营造“双创”生态为抓手,立足产业集聚区、科研院所、创新龙头企业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我市创新创业载体增量提质上水平。围绕食品加工、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依托“头雁”企业、重点园区、高校院所建立一批集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试验服务为一体的开放型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构建“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产业园”的全链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全面落实与江南大学“1+N”战略合作协议,建成江南大学漯河科技园。加快推进与河南工业大学共建食品机械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基地。依托先进制造业园区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为全市相关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从实验研究、小试中试熟化到生产过程的“一站式”科技服务。

(四)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厅市会商平台,谋划好厅市会商议题,通过厅市共建,推动一批厅市合作项目落地建成,使更多的省科技创新资源汇聚我市。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和我市优势产业,对标对表国家、省实施科技专项的标准和领域,筛选确定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实现市级重大科技专项与国家、省科技专项高度契合,争取更多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进入国家、省科技专项盘子。

(五)谋划科技成果转化和研发项目。广泛征集企业科技需求,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积极对接,建立我市成果转化项目库。充分发挥我市三大公共研发平台和省级以上企业研发平台作用,针对企业所需,有针对性地开展成果研发,建立技术需求研发项目库。加大省内外重大科技成果和我市研发平台研发成果的转化力度,对科技成果成功在我市转化并实现产业化的,市财政按实际成果交易额给予10%的奖补,降低企业成果转化成本,促进成果转化落地。

三、建立机制

(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在市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召集,市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联席会议主要通报各单位研发投入统计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各县区、各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

(二)月统计通报制度。加强和完善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基础工作,市统计局要建立研发投入月统计报告制度,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数据纳入企业月报报表制度,年度数据核算时以月度填报数据作为核算依据;建立研发投入月统计平台,指导督促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按月填报,并分析研判研发投入数据。

(三)培训指导制度。统计部门会同科技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研发投入统计工作的培训指导力度,建立市、县区两级统计培训指导制度,重点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规范建账、统计数据填报等工作进行系统培训,认真分析梳理全市研发投入情况,对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已建立研发平台企业的研发投入统计工作予以重点跟踪。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漯河市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考评。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将研发投入工作作为平时督查重点内容,加强过程督导,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实行月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研发投入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月讲评内容,对研发情况进行分析、调度。

(三)严格落实奖惩。将研发投入指标纳入全市县级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和全市企业评先评优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县级领导班子、市管干部和企业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和部门,优先评为市政府目标完成优秀单位;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在各项奖励政策上予以重点倾斜;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