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八项行动”、“十大工程”,激励全市上下注重科技创新,形成一流创新生态,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激励全市上下在创新驱动发展中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出彩添彩,根据漯河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转发<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漯河市申报开展2022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复函>的通知》(漯评组办〔2022〕1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在全市创新驱动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的个人进行表扬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对象
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
(二)表彰名额
漯河市创新驱动发展先进个人150名。其中:各县区、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全市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医疗卫生系统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100名(不包括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个人,县级干部控制在20%以内);我市范围内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各类研发平台、孵化载体、创新型科研团队等负责人及技术骨干50名。
二、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模范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勇于开拓进取,潜心钻研业务,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本岗位、本专业领域公认的业务带头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未被列入信用严重失信对象。
3.科技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应在本系统或服务对象中公认度高,在创新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4.我市范围内各类科技型企业、研发平台、孵化载体、创新型科研团队负责人应当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意识、开拓能力和战略眼光,勤于钻研,具备较高科技管理专业化水平,能够引领行业技术升级和结构优化,为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在创新科技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善于把握科技规律,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中央精神与上级要求,求真务实,在科技服务企业、科技服务基层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5.科技型企业及平台载体等推荐先进个人的:一是在科技开发或引进应用中有发明创造、再创新,已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研发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带领研发团队组织开展技术攻关,从事科技工作3年以上。二是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难关攻克或提出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突出技术创新水平,在本市或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三是取得或者生产出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重大科技成果的科技工作者,科研成果被行业和社会广泛认可,成功进行转化,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获得高层次政府或行业科技奖励者优先考虑。四是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熟悉相关技术(服务)领域,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或企业从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11月4日之前将申报书及佐证材料一式五份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hzykyc@126.com,联系人王婷婷,联系电话158395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