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8年我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含涉及基础教育类,下同)推荐范围:在我省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以来开展的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等项目所培育的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的教育教学成果,教育部及我省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
二、申报细则
1、我院限报1项,如果申报数量超过1项,学院则从申报材料中择优推荐。
2、成果要求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省或者省辖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3、申报程序
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由成果主持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初评向省教育厅推荐,教育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提出的申请。
4、本次成果奖的推荐,由一线教师主持完成的成果原则上不少于推荐总数的70%。其中,申报教学成果团队来自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的40%。
5、省教育厅将依据2018年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择优选择涉及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成果向教育部进行推荐。
6、材料报送
(一)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需提交《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2)、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等。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及填报事宜的说明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确保报送材料的完整、真实、规范。
(二)申报涉及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成果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8〕135号)成果条件要求进行申报,并填写《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涉及基础教育类)》(见附件3)。
(三)各高校要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在组织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填写《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并于4月9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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