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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漯河市优秀科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年09月25日 10:02  点击:[]

 

 

 

院属各部门:

漯河市优秀科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科普作品评选范围

1、漯河市辖区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近三年内,公开出版、发表和播出的科普图书(期刊)、科普文章(不含新闻)、广播电视科普节目、科教片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科普动漫、科普游戏、科普微视频、科普微电影、科普剧、科普戏曲、科普美术(漫画、连环画、挂图)、科普摄影、科普创意作品等。

2、一般性的论文、调研报告、工作总结等,不予参评。

二、作品参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主题思想和内容健康向上,能启迪智慧,激励人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科普作品。

2、具有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3、在宣传推进科技创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科技惠及民生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作品应具备创新性突出,受众面广,社会效益好,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等特点。

5、申报作品的知识产权清晰,不存在版权争议,符合版权法的有关规定。

三、作品评选原则和奖项

1、评选活动组委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漯河科协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结果按评选范围设五类奖项,每类奖项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3、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对获奖的优秀科普作品颁发获奖证书,优先推荐参加河南省科普成果奖评选。

四、参评作品申报时间和相关事项

1参评作品须填写“漯河市优秀科普作品征集评选申报表”。

参评作品属于单位的,由所属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参评作品属于个人的,由作者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参评作品报送的同时须递交“漯河市优秀科普作品征集评选申报表”一式2份,作品5份(套)(美术作品只需原作1份),科普文艺作品需提供录像带。

2、参评作品及“申报表”于101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3、本次活动依据《漯河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办法》(附件1)进行评选。

联系人:王屹东

电 话:5983567

电子邮箱:lhzyky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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