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河南省科普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30来源: 浏览次数: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河南省科普成果奖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河南省科普成果奖现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参评范围

1、在科技成果应用、转化、推广方面成效显著的科普成果;

2、在科普资源开发、应用、共享方面成效显著的科普成果;

3、科普设施建设与应用方面成效显著的科普成果;

4、科普教育、宣传、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的科普成果。

重点关注科普信息化成果、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共享成果和优秀科普作品成果。科研成果、课题项目、专利等,须说明应用、推广或普及情况,论文、调研报告、决策建议等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参评对象

全省范围内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明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科普成果。

(三)参评条件

1、成果完成人要认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科普事业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业绩突出。

2、在同行业范围内有广泛影响,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在实践中已经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和促进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成效突出,促进了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

4、在新技术、新发明、新创造、新成果的转化、推广、普及中做出贡献,促进了创新创造创业的发展。

5、在科普设施建设、科普资源开发共享、科普信息化建设及科普产业发展中做出贡献,推动了科普事业发展。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项目的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每个项目参与人员不得超过5人。我院限报10项。

2、《河南省科普成果奖审批表》、《河南省科普成果奖申报简表》

3、提交项目原件(包括成果样品、著作、视频光盘等)5份报省科普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证明材料

(1)完成重大科学技术普及活动、计划、项目等,做出突出成绩、获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

(2)获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等。

项目审批表及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档发送至: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以从科研处QQ群下载。请各推荐部门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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