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文
漯职院政发〔2018〕65号
各系(部)、处(室):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鼓励科研创新,促进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通过总结表彰科研工作先进个人,促进我校教师积极提高自身科研素养、鼓励科研骨干力量在专业建设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推进我校“国家级优质校”建设、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力度,从而全面提升我校整体科研水平及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二、评选条件
参选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学习职业教育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政治坚定、学风严谨、功底扎实、成果突出,为繁荣和发展我校的科研工作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热心科研工作,有较强的业务和科研能力,热心参加科研活动、学术素养较高、科研创新能力较强,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学术带头作用。
(三)近两年主持并完成1项地厅级科研项目获二等奖以上,或者取得1项地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以上科研成果均不包含市科研主管部门所下达的课题及成果评选),或者获取国家专利2项以上。
(四)近两年在国家CN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并发表中文核心论文1篇。
(五)同等条件下,能够在校企合作中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在科研成果转化上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三、评选办法
(一)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申报,先由本人填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向本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研究后进行推荐。
(二)30人以上的系(部)推荐2名,30人以下的系(部)推荐1名,各行政处室推荐1人。《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由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交科研处。
(三)科研处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最后确定人选。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是对科研工作者科研成绩的肯定和鼓励,各部门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二)申报人员需提交《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纸质一份(电子档发至科研处邮箱lhzykyc@126.com),同时提交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科研成果原件(审验后退回),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科研处。联系人:王屹东,联系电话:5983567。
附件: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2018年9月27日
附件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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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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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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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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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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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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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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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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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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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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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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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018.9
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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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018.9
科
研
工
作
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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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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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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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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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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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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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