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确保课题结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凡列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的课题完成后,其最终成果必须通过专家鉴定后,方可结项。
三、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或委托管理机构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组织。课题结项鉴定工作实行同行专家评议制.同行专家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或委托管理机构从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中遴选。鉴定专家组分别由教育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小学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四、鉴定形式一般采用会议鉴定和通讯鉴定两种,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会议鉴定与通讯鉴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课题成果鉴定的,所有参加评议的专家都要写出书面鉴定意见,再由专家组长签署综合意见并签名。
五、专家组根据课题主持人在申报时提出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等方面的完成情况及社会反响,客观签署意见;专家组既要对完成情况及社会反响签署意见,还要对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水平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鉴定的重点是课题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主要看课题研究成果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推动作用。评价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刻意拔高,也不有意贬低。
六、课题鉴定工作完成后,省教科规划办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分别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者颁发《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证书》。
七、凡课题任务未完成,或研究成果未达到鉴定要求,未通过专家鉴定的课题,课题组可根据专家意见对课题进行继续研究,并在一年内重新申请鉴定。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课题,按撤项处理。有经费资助的课题要追回己拨经费。
八、结项、鉴定程序及要求:
1、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评审书》(可直接从河南省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或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索取),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2、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或委托管理机构,在接到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后,将尽快落实结题鉴定专家组人选,并与课题主持人及其单位商定结题鉴定的具体事宜。每个课题验收鉴定组专家一般为5—7人。必要时可邀请成果应用部门参加鉴定。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的专家不能超过2人。
3、受理结项鉴定的时间:原则上每年两次。上半年3月1日——3月31日为上报时间,4月底鉴定完毕;下半年9月1日———9月30日为上报时间,10月底鉴定完毕。
4、结项鉴定费原则上从课题研究经费中支出,或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解决。每位专家鉴定费一般为省级课题200元,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省管的课题每位专家500元。
5、申请结题鉴定时,课题负责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评审书》(一式五份)。
(2)课题研究成果主件(含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其他等)(一式一份)。
(3)必要的附件(验证课题成果和成果推广效果、效益的资料)(一式一份)。
(4)课题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实施方案和计划复印件。
(5)6000字以内的成果公报和1000字以内供网上发布的内容要点各一式一份。
(6)结题鉴定工作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应将进一步修改后的完整成果主件、成果公报各一套,一份为纸质资料,送交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一份为电子文挡发送到ghuaban@163.com
7、课题成果公报撰写格式:课题批准号:xxxxx课题类别:xxxx学科分类:xxxx课题负责人:姓名xxxx(业务职称)xxxxx。(工作单位)主要成员:xxx xxx xxx xxx……(只列姓名)正文内容:
(1)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理论基础
(2)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3)课题研究取得的主要成果(主要结论、有何新的论点、较前有哪些突破性进展等)
(4)研究成果推广的范围
(5)研究成果取得的社会效益
(6)主要研究成果目录(成果名称、形式,字数、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名称、出版或发表日期)
(7)该研究领域尚待进一步研究的主要理论与实际问题
8、省教科规划办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学术意义的成果将及时摘报教育决策部门,并不定期召开课题成果报告会,发布研究成果信息并以编辑出版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促进成果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