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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2021年01月22日 10:17  点击:[]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及驻漂各 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对促进创新和提升经济竞争力的激励作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20〕21号) 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构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基本保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对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改善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把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落 到实处。

二、健全保护格局,强化监督共治

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主线,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到2025年,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凸显,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

(一)打击违法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严保护。针对电子商务、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和展会、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加强对高价值专利、地理标志、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中医药及商业秘密等重点对象的执法保护。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食品、药品、农资等行业和文化市场专项治理活动,查办一批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假售假违法案件。

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漯河海关)

(二)强化协作共治,实现知识产权大保护。加强民事、刑事司法保护,依法严惩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司法、仲裁、行业组织之间的沟通联系,严格执行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纠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证据的固定和移送, 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按照各负其责、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强化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和联动执法, 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对重复侵权等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全面提升代理机构监管水平。制定完善激励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第三方社会性服务组织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调解、服务发展、促进运用等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工作,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市仲裁委、漯河海关)

(三)搭建便捷通道,落实知识产权快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实施简易案件办理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最大程度提高审判和办案效率,及时化解纠纷。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针对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理渠道。指导电商平台有效运用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指导各类网站规范管理,删除侵权内容,屏蔽或断开盗版网站链接,停止侵权信息传播,打击利用版权诉讼进行投机性牟利等行为。推广利用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纠纷,高效对接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等保护渠道和环节。(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仲裁委、漯河海关)

(四)强化对外合作,促进知识产权同保护。积极参与省外、海外各种知识产权保护活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

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业务。及时通报涉及我市的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提高外贸(跨境电商)企业风险意识充分发挥中国(河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漯河分中心和各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的作用,有效运用维权援助的多元手 段,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形成维权援助公共服务 与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优势互补的维权格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政府外办、市商务局、漯河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齐抓共进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二)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漯河食品职业学院等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作用,重点培养熟悉知识产权运用、信息分析、律事务等专业知识的实务型人才,推进我市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大力加强全市知识产权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海关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等知识产权相关系统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

(三)强化资金扶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保险补助等制度,促进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增强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四)强化督查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加强人大监督,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加强奖励激励, 对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加大对侵权假冒举报人员奖励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监督问责,实施通报约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定,全面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五)强化宣传发动。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构建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参与的知识产权文化体系。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服务热线、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公布典型案件,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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