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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科研成果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06月30日 11:34  点击:[]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文

 

 

 

漯职院政发〔202033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科研成果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资助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616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资助办法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厅文201736号),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鼓励创新创造,提高科研总量和学术质量、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进一步促进我校高质量建设与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成果的资助范围

(一)论文类

1.期刊类:包括被美国《科学引文索引》(SCI)及《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的文章、被美国《工程索引》(EI)期刊收录的文章(仅限JA期刊收录)、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文章、发表在由《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上的文章、发表在具有国内正规CN刊号的学报类期刊上的文章

2.报刊类: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科技报》等四种报刊理论版上的文章。

3.论文类资助仅适用于期刊的正刊,在各类增刊、论文集、网络版、电子版等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资助。

4.《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因每三年变更一次,当年发表论文是否属于中文核心范围以最新版本公布为准。

5.论文类作品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工业大学漯河工学院

(二)项目类

1.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各单列项目,以及相应等级的其它项目。其子课题不属于国家级项目。

2.省(部)级项目:河南省科技厅下达的科技攻关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及软科学项目,河南省省委下达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下达省政府招标研究课题,以及相应等级的其它项目。

3.市(厅)级项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科技处重点科研项目等,河南省社科联下达的调研课题项目、漯河市社科联下达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相应等级的其它项目。

4.我校设立的校级科研规划项目。

(三)成果及发明类

1.国家级成果包括: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社会科学成果奖、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及其他同等级别的成果奖。

2.省部级成果包括: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其他同等级别的成果奖。

3.市(厅)级成果包括:省科协评选的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省教育厅评选的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及教育科学成果奖等、省社科联评选的社科普及优秀成果奖、漯河市社科联评选的市优秀社科成果奖、市科协评选的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及其他同等级别成果奖。

4经校学术委员会鉴定评选的校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教育研究成果奖。

5.教师在职务岗位上进行科技发明获得的发明专利,要求所有权人必须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工业大学漯河工学院

(四)著作类

1.学术著作:独著类须独立完成、由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具有当年独立书号且达到20万字以上的理论著作(非教材、练习题);合著类须排名第一、由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具有当年独立书号且达到10万字以上的理论著作(非教材、练习题),以上著作中前言或后记部分须有作者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工业大学漯河工学院的字样。

2.主编教材:由我校教师主编的各级教材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第一、主编教材必须是我校开设专业教学课程,参编字数不得少于4万字;第二、具有独立书号由正规出版社出版,印刷为当年第一版;第三、前言或后记部分须有作者编写的具体章节分配,无章节分配仅凭出版社证明无效;第四、必须为第一主编。

二、科研成果的资助额度

(一)论文类

1被美国《科学引文索引》(SCI)及《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的文章、被美国《工程索引》(EI)期刊收录(JA)的文章、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文章,每篇资助5000元。

2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上的文章每篇资助2000元(不含书评),发表在本科学院学报上的文章资助500元,发表在专科学院学报上的文章资助300元,其他期刊100。在同一期期刊上发表两篇或两篇以上的,只认定一篇。

3所有被收录的论文,均须提供由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检索证明。在国际学术期刊同一期收录两篇及两篇以上论文的,只认定一篇。

4论文资助仅资助第一作者。

5论文发表被资助后又参评成果奖的,以最高奖励计算总金额,不足金额予以补足。

(二)项目、成果类

1.国家级:获一等奖资助50000元、获二等奖资助30000元、获三等奖资助10000元、获得结项资助6000元。

2.省部级:获一等奖资助10000元、获二等奖资助8000元、获三等奖资助6000元、获得结项资助4000元。

3.地厅级:省科研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评选的成果)中,获得一等奖资助2000元、获得二等奖资助1000元,获得三等奖及结项不予资助;市科研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评选的成果)中,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一等奖资助2000元、获得二等奖资助1000元,其他项目、成果一等奖及以上资助6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及结项不予资助。

4.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定的校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资助。

5科研项目成果由我校教师担任主持人的,资助发放给主持人,由主持人按工作量分配给其他课题组人员。参加外校教师为主持人的项目,我校教师按照20%15%10%5%的比例依排名顺序资助第二至第四完成人。

6省级项目在获得结项资助后次年又获奖的,不予重复资助,以最高奖励计算总金额,不足金额予以补足。

7同一成果在多处获奖,可按最高等级给予资助,不重复计奖,不足金额予以补足。

8凡以我校为所有权人的发明专利资助第一发明人3000元,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不予资助,有成果转化的依照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予以后期资助。

(三)著作教材类

1.著作中独著类第一版予以资助3000元、合著类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的予以资助2000元。

2.凡由我校教师作为第一主编的教材一次性资助1000元,其他参加编写者的资助由主编进行分配,不再另行资助。

3.参编外校人员主编的教材不予资助。

4著作出版被资助后又参评成果奖的,以最高奖励计算总金额,不足金额予以补足。

三、资助实施

(一)享受资助的论文、著作教材在作者单位中需有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工业大学漯河工学院冠名,无冠名的不予资助;享受资助的项目、成果做为主持人的需由校科研处统一组织申报,通过其他高校、协会、学会申报的不予资助。

(二)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对科研成果的资助,实行先登记后资助制度。教师科研成果可随时登录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录入,以科研处审核通过为准。当年因特殊原因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次年可补充申报,跨度两年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弄虚作假、重复发表或有剽窃他人成果行为的资助,一经查实即撤销或追回其所有该项成果的资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资助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漯职院政发〔201427)同时废止。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6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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