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决定启动202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着力提升我省高校社科研究原创能力,加快推进具有中原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二、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 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 哲学;(3) 逻辑学;(4) 宗教学;(5) 语言学;(6) 中国文学;(7) 外国文学;(8) 艺术学;(9) 历史学;(10) 考古学;(11) 经济学;(12) 管理学;(13) 政治学;(14) 法学;(15) 社会学;(16) 民族学与文化学;(17) 新闻学与传播学;(18)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 教育学;(20) 心理学;(21) 体育学;( 22) 统计学;(23) 港澳台问题研究;(24) 国际问题研究。
三、 申报限额和奖项设置
(一) 申报限额
本届评选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项。
(二) 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等级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四、 申报资格
(一) 成果参评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 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特等奖和一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选。
(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 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2. 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 非第一作者不得申报。
4. 与省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
5. 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教材和教辅;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暂不受理申报。
6. 已获得省 (部) 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和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系统将于2023年4月18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jyt.henan.gov. cn/sk/)登录进行申报,下载填写申报书进行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个人申报通道将于2023年5月4日18:00关闭,申请人须按时在线提交《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
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出版合同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
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成果电子版请按要求扫描清楚、完整,避免模糊不清、漏项、漏页,每一页扫描件尺寸均调整为A4大小。
科研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