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漯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漯科〔2019〕49号),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按照“明确领域方向,优化建设布局,择优遴选支持”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现代农业、化学化工、电子信息、材料工程、资源环境与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医疗卫生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
2.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500万元以上。
3.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3人。
4.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市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组建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和《漯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信用承诺书;
4.事业单位研发投入证明;
5.实验室规章制度;
6.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及有代表性的、大于5万元的仪器设备发票;
7.推荐的重点实验室主任和主要研究人员职称、学历;
8.主要研究课题、成果材料;
9.政府科技计划立项证明材料;
10.能够体现实验室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须通过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两步完成。
1.申报单位需于10月31日前,通过“漯河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报材料,网址http://www.lhzwfw.gov.cn/。
2.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组建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和《漯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于11月1日前报送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