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正文

关于做好漯河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29日 08:49  点击:[]

 

校属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开展漯河市第十二届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一)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作品正式出版发表日期为准),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核心期刊、市级以上报纸、杂志上发表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县处级(含县处级,下同) 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二)我市(含驻漯单位)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 的同志有关社会科学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由我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三)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等。

(四)参评成果署名:每项成果最多可署名5人。期刊、报 纸、调研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

(五)每个作者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有与他人合作 的项目可增加1项);已获往届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论 著,其新版本不再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参评。

二、成果参评条件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观点正确,内容健康。

(二)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三)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 在国内、省内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国、我省、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特别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漯河实践,聚焦建设现代化食品名城、创新之城、幸福之城目标定位的研究成果, 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被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以该机关正式文件或领导批示形式),并具体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三、奖项设置及评奖标准

奖项拟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著作与论文分设),在具备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各等级奖还必须分别具备如下标准:

特等奖:内容质量符合下述一等奖的评审标准,且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 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国内、省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了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在市内学术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四、评奖程序

评奖程序分为:作者申报、申报单位初评、学科评审组复评、评审委员会终评、评奖委员会审定五个阶段。

( 一 )申报

1.作者是市级学会会员的,向所属学会申报;不是学会会员的,向所在单位申报。

2.由多个作者完成的成果,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前3名作者(著作类成果仅限主编、副主编)。

3.凡申报参加评奖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参评作品原件1份(今年参加职称赋分老师原件先不提供),复印件2份;

(2)《漯河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1);

(3)《漯河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2);

(4)电子文档(发电子邮件lhzykyc@126.com)。 另外,有佐证材料的应提供一式两份。

(5)以各系部为单位向科研处提交材料,请各系部科研秘书做好资料的申报及汇总工作。

(二)初评

评奖的初评机构由各申报单位负责组成。各申报单位应推举有一定学术水平、办事公道的人员组成初评小组,初评应详细审阅原作,严把政治和学术关,公开出版的著作要上网逐一核对书号与出版时间是否一致 ,严格按照参评成果条件推选出参评成果,提出初评等级意见,盖章后报市评奖办公室。未进行初评或初评后仍发现有政治问题,或有学术剽窃问题,或有著作版权违规问题的,取消该单位下届的申报资格。

(三)复评

评奖的复评机构是学科评审组,由评奖委员会聘请一批学术造诣较深、实践经验较丰富、有一定知名度、办事公正的各学科专家、学者组成,按相近学科结组的方式组成若干评审组,对初评机构推荐的参评作品进行分类评审。

1.单项评阅:每项申报作品须由学科组成员根据“评奖标准” 审阅,写出“审阅评语”。在学科组内传阅“审阅评语”,将同一主题和同一学科的作品进行分析比较,由审稿人提出取舍意见。

2.投票表决:学科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审稿人汇报所 审作品的情况和取舍意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得票多少为序,产生建议名单。

3.学科组将评阅意见、表决结果、推荐理由填表并签署意见,送评审委员会。

(四)终评

评奖的终评机构是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委会 由评奖委员会聘请学术造诣深、学术成就高的专家、学者和有关 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审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各学科组负 责人的报告,对学科组评审意见和各等次奖的建议名单进行逐项 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得票多少为序,评定获奖成果名单及等次。

(五)审定

评审委员会将评选结果,报评奖委员会审定后,即为评奖的最终结果。

五、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者颁发漯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同时颁发获奖通知书,由获奖者送交本单位存档,作为获奖者评职晋级和享受市级优秀成果奖待遇的依据。

(二)参加评奖的作品,如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已获奖励的,即向作者追回,并函告作者所在单位退回其获奖通知书。

六、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2月20日。

七、评奖组织领导

(一)评奖工作由漯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直接 组织领导,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漯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评奖日常工作。

(二)各级评选机构的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评奖工作中必须遵守纪律,秉公评选,保守评选秘密,严禁作弊。

(三)本评奖办法解释权属漯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

八、联系地点、联系人

地 址:行政楼科研处417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钰 18237197357

科研处

2023年11月2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