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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2020年01月03日 17:36  点击:[]

校属各部门

  现将201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励等级设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

  (一)2018121日至20191230日在国内学术刊物或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地厅级(含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可以申报,且第一作者所在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非第一作者的参与人员不得独立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

  特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审,论文类成果须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权威文摘中收录,著作类成果须本专业权威出版社出版,研究报告类须获得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采用证明须有文件编号)或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3)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三)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2019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2012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http://sk.haedu.gov.cn访问系统,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本次评奖实行限额申报,限额10项。

  (二)申报人员须在2020214日之前完成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三)申报人员须在2020221日之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1.申请书纸质版10份(正反打印), 并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栏填写“同意申报”并装袋

 

科研处

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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